雲林縣歷史建築簡介:
民國88年的921大地震災區中,許多珍貴的歷史建造物因搶救不及而就此消失,於是立法委員緊急提案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增列「歷史建築」一類,並於民國89年2月9日由總統明令公布施行,該版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的歷史建築為「指未被指定為古蹟,但具有歷史、文化價值之古建築物、傳統聚落、古市街及其他歷史文化遺蹟。」其主管機關,在中央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,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,在縣(市)為縣(市)政府。而在94年2月5日版本的文化資產保存法中,歷史建築的主要定義和古蹟相同。由於歷史建築的保存係在災後緊急狀況下展開,因此最初以文建會委託辦理之,目前則交由縣市政府承辦。
雲林縣地區目前24件歷史建築,分別為公有單身宿舍、斗六行起紀念館、斗六農糧署宿舍、斗六國有財產局、海口庄派出所、北港農工舊圖書館……等等。



